報名資格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全國高中職學生,至收件截止日前仍具高中職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國中應屆畢業就讀高中職一年級)資格者,得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可由不同學校學生組成)。(2)「青年體驗學習計畫」歷年申請且審查通過青年。
- 報名者/團隊可洽高中職教師協助指導。
- 報名影片須未經公開發表,同一報名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亦不得報名參賽。
徵選作品規格與內容說明
影片內容
報名影片規格
- 推廣「青年體驗學習計畫」,使社會大眾了解計畫內涵,進而支持高中職在校學生自主學習、探索自我及生涯規劃,鼓勵參與計畫以探索並確立人生規劃方向。
- 影片可就志願服務、壯遊探索、達人見習、創業見習、社區見習等體驗學習類型,呈現體驗學習動機、過程、心得等內容,或其他創意方式宣導計畫。
- 計畫內容可參考壯遊體驗學習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專區 。
報名影片規格
- 影片長度:1-5分鐘為原則之創作影片。
- 影片名稱及簡介:影片需有片名,並提供100至200字之內的影片內容簡介。
- 影片類型:可為劇情片、戲劇、採訪、紀錄片…等各種影音方式,以實景人物或動畫呈現皆可。
- 影片內容需有中文字幕、文字說明及配樂,片頭標示影片名稱,片尾加入字卡說明影片中所有使用之照片、音樂的確切來源出處。
- 拍攝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 影片規格:影片解析度須達 1280x720、HD畫質720p(含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檔案格式為主如avi/mov/mpg/mp4等格式)。
- 影片或Youtube資訊欄註明:片名、報名者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 影像素材:1.有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均需取得授權才可使用。2.影像內容若運用本署網站刊載之資料,應註明出處,並配合本署網站資料開放宣告事項(詳網址reurl.cc/qmWjXy)。本署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音樂素材: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如附件6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或選用「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報名方式
- 報名費用:本徵選免報名費用。
- 報名期間及網址: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下午5時止,請至活動網站(網址 https://ydayouth.weebly.com/ )上傳以下資料,缺件、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欄位如附件1),所填資料須確實。
- 上傳報名文件檢核表(如附件2),於檢核欄位勾選及簽名後,掃描上傳。
- 影片需自行上傳至Youtube(設定非公開) ,標題註明[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_片名],並於報名表填寫雲端下載連結及Youtube連結網址。
- 上傳「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3)、「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4)、「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5)及「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6)等正本掃描為PDF檔或拍照圖檔上傳。
-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著作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 報名者於報名截止日(110年10月20日,含當日)前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須簽署同意書。
- 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須與版權所有者(如:唱片公司或音樂工作室簽署)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 個人報名者或團隊全員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圖檔/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國際學生則另附居留證證明文件)。
- 報名資料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3日內補件完成,未能於時間內繳交資料視為放棄資格,將取消報名資格。
- 報名者/團隊須提供真實姓名,並保證所有填寫資料真實且正確、無造假、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 報名者/團隊繳交之資料恕不歸還,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
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
本徵選由主辦機關邀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本徵選由主辦機關邀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
- 獎項及獎金包含以下
- 金獎:1名,新臺幣10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1人1張。
- 銀獎:2名,新臺幣8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1人1張。
- 銅獎:3名,新臺幣6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1人1張。
- 佳作:數名,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1人1張。
- 指導得獎者/隊製作本徵選作品之高中職教師,本署將發給感謝狀1張,並請校方依權責優予獎勵。
- 實際獎勵名額由評審小組視報名者作品之件數及內容決定,主辦機關有權更動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 得獎者/團隊應參考評審小組意見,於得獎後將影片內容進行調整及必要之剪輯後製,以利本活動成果推廣。
- 承辦單位將以電話及E-MAIL同步通知,得獎者/團隊須於通知後之指定期限內,請以掛號或快遞郵寄資料至承辦單位【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集專案小組收】(以郵戳為憑,收件郵遞區號/10356、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35號3樓之2)。如因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或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得獎者/團隊,視同放棄得獎資格。需繳交正本資料如下: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若為團隊,每位團員皆須簽署)。
- 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隊,每位團員皆須簽署)。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10年10月20日,含當日前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需簽署)。
- 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需檢附)。
- 參考評審小組意見調整後影片光碟1份,檔案名稱為「青年體驗學習影片計畫宣導影片徵選/影片名稱/報名者(代表人)姓名」。
- 得獎者收據(如附件7)、存摺影本。若為團隊需加附獎金分配同意書(如附件8)及每位領獎者收據、存摺影本,以辦理撥款作業。
- 得獎學生,由主辦單位函請就讀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其他注意事項
- 報名者於報名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規範。如有違反活動簡章之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報名或得獎資格(得獎者取消獎項、追繳獎金、獎狀),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報名影片如有仿冒或抄襲、冒名頂替、運用他人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等情事,或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報名資格或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獎狀),並由報名者自負法律責任。
- 報名者倘未依徵選流程投遞作品致影響徵選權益時,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機關之事由,而使報名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發生,主辦機關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報名者不得異議。
- 報名者(得獎者)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3)。不同意簽署者即不符合報名(得獎)資格。
- 報名者(得獎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4),不同意簽署者即不符合報名(得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主辦機關因故取消某得獎者資格後,主辦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報名者皆不得異議。
- 得獎者有義務應邀出席本署青年體驗學習相關活動進行分享、展示、受訪等義務。
- 本活動訊息請至「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網站(網址:https://ydayouth.weebly.com/)瀏覽;「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內容可至壯遊體驗學習網(網址:youthtravel.tw/)瀏覽。
- 主辦機關保留活動解釋、修改、終止、變更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說明,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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